2020年10月15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决定,给予全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15个先进集体和21名先进个人记大功奖励。
其中给予奉节县公平镇黄泥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奉节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大队队长刘发光,奉节县青莲镇新庙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 重庆市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调度中心办公室主任龚杰斐记大功奖励;给予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记大功奖励,其增派奉节县贫困村4名第一书记亦有“贡献分”。
决定说,2015年以来,全市事业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尽锐出战、真抓实干,全面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落地落细、走深走实,取得显著成效。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根据相关通知精神,决定给予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15个集体记大功奖励;给予文双全等21名同志记大功奖励。
全市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为民情怀,务实作风,担当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砥砺奋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