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桂林旅游学院谭燕瑜、钟泓
少数民族传统特色文化是各民族在悠久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积淀和传承下来的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总和,是各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纽带。实践证明,少数民族地区依托特色的传统文化资源开展旅游扶贫,能够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但在旅游扶贫进程中,不乏急功近利行为,导致不少宝贵的少数民族特色原生态文化经历了失真、过滤甚至失忆的现象,文化原生态空间正被逐步压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传承和发展的根本,如果丢掉了,就割断了精神命脉。”少数民族传统特色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重要的乡村旅游资源,其保护与传承对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大意义。
任何一种文化的保护与延续都离不开教育。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教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将民族传统文化与旅游、教育相融合,打造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软环境”。旅游、教育与文化的良性互动是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的有效形式与重要途径。旅游扶贫开发中,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教育渗透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以原真性保护为开发准则,丰富少数民族特色传统文化教育的载体和内涵。民族旅游开发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教育渗透的重要契机。少数民族特色传统文化内涵丰富、载体多样,表现在建筑风貌、服饰饮食、口头传说、传统技艺、宗教历法、节庆习俗等方面。大多数游客对民族传统特色文化的认知是零散的、模糊的、片段化的,缺乏整体、系统、理性的认知。在旅游扶贫开发过程中,需深入挖掘民族文化内涵,识别民族文化基因、文化类型和特色,将民族文化元素与乡村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形成多元化民族文化载体,提高民族文化元素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从而使大众游客对少数民族传统特色文化形成正确、系统而深刻的认知理念。文化的发展是个动态的过程,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旅游开发应在保持少数民族文化原真的身体活动状态、真实的生活场景、原生态的自然地理环境、原汁原味的民族习俗等基础上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避免民族文化的快速同化和过度商业化,在旅游体验中融入少数民族文化保护教育。
以文化主体性唤醒为核心,激发少数民族特色传统文化教育的内在驱动力。文化传承的内源性动力来自文化持有者的主动参与,如此才能保持文化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在旅游扶贫开发进程中,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需尊重少数民族的传统生计方式,通过互惠性、保障性的保护措施唤醒少数民族群体的文化主体性意识,构建少数民族群体参与机制,形成对本民族特色文化维护的自觉性,在潜移默化中实现民族文化教育与传承的目的。
以新媒体、新技术传播为手段,拓展少数民族特色传统文化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传统的文化宣传教育模式呈现方式单一,且受时空限制,传播范围和速度有限。通过多元化、多媒体的传播渠道整合,再现民族传统文化,可以让大众游客不受时空限制感受和体验传统文化的魅力,从被动接受文化转为主动探寻和传承。借助信息技术,可以对少数民族传统特色文化资源进行动态采集、鲜活呈现;创建民族文化由外在感知到内核保护、由形式传播到精神传承的多层次、多元化宣传教育方式。
以社区、学校、家庭教育为依托,提升少数民族特色传统文化教育的实效性。依据“多元一体化教育理论”,在少数民族社区、学校与家庭开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教育,坚定文化自信和家国情怀。社区教育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具有内在相通性,是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的大舞台。通过社区民间习俗、礼仪节日、手工艺沿袭等方法真实演绎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原生态的生活场景,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有效教育途径。此外,应充分发挥学校育人功能,将少数民族特色传统文化保护融入幼儿教育、基础教育与大学教育,将少数民族手工艺、体育竞技、歌曲舞蹈、传统习俗等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带进课堂、植根校园,有目的、有计划地将民族特色传统文化精髓渗透到学校教育教学环节,树立学生保护文化、多元文化共存共生的价值理念。近年来,不少民族地区学校通过开展少数民族文化进课堂系列活动,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家庭是民族特色传统文化落地生根、发挥效力的最佳场域。美国学者希尔斯认为,信仰或行为范式至少需要三代人的两次延传,才可以成为传统。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融入日常生活,通过长辈的口口相传、言传身教逐步渗透本民族传统技艺、民风民俗是积极有效的方式,有助于提升民族特色传统文化教育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