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

乡村振兴基层政府应抓好哪些事?

2020-07-06 08:49:57  来源:农民日报

2019年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规定“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是本地区乡村振兴工作第一责任人”,“市县乡抓落实”,“县委书记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

基层政府尤其是县级党政部门,推动乡村振兴的职责很重。可以说,在党中央“三农”工作大政方针的统一指引下,各地乡村振兴的实际成效,关键在于县级政府的推动落实情况,在于县级政府的担当意识和创新能力。尤其是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乡村产业发展的主体,是农民生产者和涉农企业;决定乡村产业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力量,是市场——通过市场机制来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要。与此同时,如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也极其重要。主要体现在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科技服务支持、市场营销支持等。在这些领域,没有政府的支持,仅仅靠农民自己或者涉农企业,是难以很好实现的。

产业发展规划,是最重要的事。现在,不少县域已经在向着“一县一品”或“一县几品”方向发展,这是符合农业区域化发展规律的。关键是具体产业的选择,不能是县乡村干部“拍脑袋”决策,而是要尊重、符合自然规律和市场规律。这就需要组织技术专家和产业经济专家,提供科学决策咨询指导。要组织进行这方面的工作,农民个体做不到,合作组织和涉农企业也力有不逮,而由县级政府出面,则更为可行。

要发展现代农业的业态,往往需要引进外部的资金、管理和技术等要素,尤其是一些地方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政府部门搭建招商引资的平台,非常重要。例如,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米埗小镇的民宿,就是当地政府领导出面,到外地考察引入了一个经营民宿经验丰富的企业,由该企业与村集体协商合作搞起来的。

在发展精品高效农业方面,也需要政府组织进行各种方式的技术服务支撑,以保障农民生产者能够“种得好”。与此同时,还要通过信息服务、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产销对接活动等,让农民“卖得好”,让优质产品获得优价。

第二,农民居住建设规划。这一问题,极端重要,又很复杂。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外出农民工日益增加,新生代农民工不愿意回村,回去也没事干。于是,新生代农民工不再回乡盖房子,而是在县城里买房。并且,很多地方正在形成新的风俗:农村青年结婚,要在城里(通常在县城)买房。因此,县级政府应该高度重视这一新变化,统筹考虑县城、乡镇和村庄未来的居住需求发展,制定出合理的符合发展实际的县域农民居住建设规划。如果已有的规划没有充分考虑到县城和中心乡镇住房需求的大幅增加以及一些村庄居住需求萎缩的前景,则要据此对规划进行及时修改调整。

第三,生活环境整治工作。农村的垃圾、污水、厕所、村容村貌等方面的治理,是同样是需要基层政府强力支持和管理的工作。在这些方面,尽管需要村民和村集体的全力全员参与,但是,在绝大多数地方,仅仅靠村民和村集体自己的力量,是无法很好做到的。这个方面的工作,也是长期性的。

第四,用好财政支农资金。除了少数沿海发达地区之外,大部分地区县政府的自有财力都很有限,在保持正常的运转之外,可以拿出来用于“三农”投入的资金很少。然而,这些年来,中央财政以及一些地方的省级财政,都持续地加大了支农惠农政策的力度。根据调查,一个中部县级政府每年从上级政府获得的财政支农资金,通常有几十项之多,每年每项的资金额度从数十万到数千万。如何把这些上级财政拨发来的“三农”资金使用好、花出最大效果,是县级政府的重要职能。而是否有担当精神、务实态度和创新思维,决定着这些项目资金使用的实际效果。

第五,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乡村振兴的最基层执行单位是乡镇与村,因此,镇村干部的培养和使用非常重要。选派优秀干部到乡镇任职、到村担任第一书记,是一条重要途径。同时,也要把表现优异的农村基层干部提拔起来。这种双向交流,有利于激发农村基层干部的活力。

乡村振兴中,配备好村集体组织的带头人,有关键作用。调查发现,在那些“明星村”,集体经济发达,农民收入高,最关键的是有一个超群出众的带头人。“明星村”的村党组织书记,有老有少,有男有女,文化程度有高有低,但是都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德才兼备,是“好人+能人”。好人就是党性强,有奉献精神,公正无私等。有这样的好人,可以保证村里面和谐稳定。但是要发展经济,带领农民致富,光是好人还不够,还需要是能人。能人,就是具有优秀的企业家素质,能够带领老百姓发展高效产业的人。所有的“明星村”党组织书记,都是这样的人。近年来,一些创业成功的农民企业家返乡回村,带领村民发展产业脱贫致富,出现了不少典型,例如在“三变”改革发源地——贵州六盘水市舍烹村。引导鼓励有“三农”情怀和奉献精神的农民企业家,回乡担任村组织负责人,也是配备农村基层干部的一条重要途径。

(据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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