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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社保新政出台 税务部门抓落实 助企业有序复工

2020-03-19 15:27:14  来源:城乡统筹发展网

城乡统筹发展网3月19日讯(通讯员 渝瑞文)“新政策节省下来的20万元,正好可以填补收支空缺,缓解亏损情况。”邦迪管路系统(重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彭单单向微信推送政策文件的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工作人员说到。该公司是一家专门生产自动管、燃油管等产品的汽车产业配套商,主要客户包括福特、沃尔沃、铃木等。由于该公司属于劳动力密集型企业,用工成本较高,因此仅2月,公司将缴纳的社保费就将超过20万元。

受疫情影响,汽车产量下降、主机厂产能未完全恢复,该公司订单大幅下滑,2月份公司收入仅100万元,各项支出至少120万元。

彭单单提到的新政策,是3月13日,重庆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该文件从减免和延期两个方面,通过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成本,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

在减免方面,今年2月至6月,全市各类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全部免征,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今年2月至4月,全市各类大型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参照执行;已经多缴的部分,可以按规定选择抵退。此外,还将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自2020年2月至4月,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已全额缴纳2月和3月职工基本医保费的,对于其减征部分金额,可以按规定选择直接退费,也可以由参保单位选择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

在延期方面,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在减免政策执行期内(中小微企业2月至6月,大型企业2月至4月),可申请缓缴从2020年2月开始的当期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期最长可延长6个月(即:2月应缴费最长可延长至7月,3月应缴费最长可延长至8月,依此类推)。参保单位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为不折不扣落实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工作,确保缴费人政策红利“落袋”更便捷,市税务局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保障城乡居民社保费缴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线上途径办理缴费业务,同时升级电子税务局系统参数设置,实现单位缴费人登陆后缴费更精准、更方便。

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们已印发《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相关工作任务清单》,压实各级税务机关在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强化业务培训、防范各类风险等9个方面责任,扎实做好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各项重点工作,最大限度让好政策真落实、细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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