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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铜梁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市民绝不能掉以轻心!

2020-02-26 17:34:58  来源:铜梁发布

2月25日下午3点半,铜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区委宣传部会议室举行。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闫强主持本次新闻发布会。

“铜梁APP”、“铜梁发布”微信微博、铜梁报、铜梁广播电视台、铜梁网站、铜梁手机报等区内主流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铜梁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闫强:

各位记者朋友,欢迎参加铜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随着分区分级分类防控措施的实施,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个别地方出现了人流增多、人员聚集现象,特别是大量人员的扎堆聚集,存在疫情进一步扩散传播的潜在风险。

今天,我们邀请到铜梁区卫健委副主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治疾控专家组组长郑世重同志,就当前全区疫情防控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和广大市民朋友应该如何加强自我防护进行通报;邀请到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敖顺桥同志,就社会关切、市民关注的铜梁区关于调整全区活禽交易和宰杀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通报


铜梁区卫健委副主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治疾控专家组组长 郑世重:

2月24日0—24时,铜梁区无新增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报告。截至2月24日24时,全区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0例,已治愈出院4例;现有确诊病例6例,其中重症1例,全部在重医附属永川医院集中治疗。


在铜梁区确诊病例中,2例有武汉居住史或旅行史、1例与湖北来铜人员有密切接触史、7例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目前,密切接触仍是疫情传播的重要渠道。特别需要强调的是,铜梁区的病例3、病例4、病例5为家庭密切接触发病,病例6、病例7、病例8、病例9、病例10为大庙镇的一个大家庭春节前聚餐引起的聚集型接触感染发病。从外地的情况看,家庭聚集发病的病例也时有发生。所以,目前家庭聚集聚餐、人员串门、聚集、扎堆仍然具有较高的感染风险。


铜梁区卫健委副主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治疾控专家组组长 郑世重:

目前,随着市、区分区分级分类防控措施的实施,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推进,铜梁区部分镇街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高速路互通口和重要干道卡点撤除,个别线路公交开通,外地人员大量来铜返铜,生产生活环境得到积极改善,这是好的一面。但同时,有的市民误认为疫情已基本解除,放松了对疫情的防控,因此,全区个别地方人流量逐步增多,人员聚集现象显现,个别广场、超市、公园出现了人员扎堆聚集的情况,还有的市民上街不戴口罩。我们也注意到,近期有些地方出现了急匆匆恢复餐馆、食堂引来排长队的现象,也有的在城市广场上摘掉口罩密密麻麻晒太阳的情况,都被有关部门叫停。近日,外地有这样一个案例,1名病例已经出现咳嗽症状,由于时间急没有买到口罩,他本人也没想到自己已经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于是就在没有戴口罩的情况下上了从市区回县城的大巴车,当时整个大巴车上不少人也没有戴口罩,后来经当地疾控中心调查发现,这一趟大巴车就有5名乘客被感染。这名病例到达县城后,及时购买了口罩,佩戴后继续乘坐另一辆中巴车抵达了最终目的地,后面的过程没有发现新的病例报告。这个案例是典型的公共交通工具暴露引起的聚集疫情,反映出所有人在密闭空间全程佩戴口罩的重要性,保护自己、保护他人。


总之,这些情况已成为疫情扩散传播的潜在风险,应当引起市民的高度重视。


据专家分析,目前,疫情发展的拐点还未出现,但一些人的“心理拐点”已迫不及待的到来了。这种心态,对疫情防控是十分不利的。


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稍不注意,又有疫情扩散的可能,广大市民决不能掉以轻心,决不能放松对疫情的警惕。随着企业复工复产和公交车逐步开通,市民出行的机会也增多,以下防疫措施是必不可少的,必须继续坚持。一是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不串门、不聚集、不聚餐是最重要的防控措施,特别是在进出小区、公共场所、交通工具上、与人交谈时戴上口罩是应该必须做到的。二是继续坚持暂停赶集,继续暂停宾馆、酒店、餐饮、娱乐、洗浴、理发、保健、网吧、家政等人员聚焦型或人员接触型行业的营业。三是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及时就医,是最积极的处理方法。四是广大市民如发现住宅小区、社区、村社等有未经隔离的外来陌生人员,应向社区干部反映情况,及时排查并采取管控措施,对违规聚餐、打麻将等人员可及时举报(电话45695794),让全社会共同形成群防群控的铜墙铁壁。


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敖顺桥: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禽肉供应保障工作,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铜梁区实际,经报请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对全区停止活禽交易和宰杀有关规定进行适度调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从严落实管控措施。即日起,在全区仍禁止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对于活禽交易和宰杀,对于中风险区的镇和街道,仍继续执行暂停交易和宰杀的通告;对于低风险区的镇,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做好相关清洁消毒、达到防护措施要求等前提下,经当地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可有序从事活禽交易和宰杀销售活动。具体防护措施要求包括:个人防护到位(要佩戴口罩、能检测体温、有排队购物间距措施等);场所消毒到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彻底清洁消毒);检疫检验到位(做到交易的活禽有产地检疫合格证明,销售的禽肉有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二、要科学布局活禽集中屠宰场(厂)。按照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的原则,科学合理规划建设一专多区的活禽交易宰杀服务市场。即在城区规划建设一个环保卫生、绿色安全、设施配套的活禽交易宰杀的专业市场,集中开展交易、宰杀、检疫和配送等工作。在有条件的镇街集贸市场内划定专区,按照功能要求改造完善,切实开展活禽圈养、宰杀、分割及销售活动。积极引导城区农贸市场内暂停活禽交易宰杀店转型升级,积极培育规范化标准化的白条禽专营店,以满足群众的生活需要。


三、要严格资质审查。区商务部门要合理规划全区活禽交易宰杀专业市场,牵头制定活禽交易宰杀专业市场及专区设置的条件。区市场监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专业市场以及专卖店依法登记,核发营业执照。区商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畜牧发展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协同配合,严格审查活禽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条件,对不具备开办条件的,一律不得注册登记;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对不符合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动物防疫条件的交易和宰杀场所,不予恢复。


四、要严格落实卫生防疫措施。区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活禽交易市场从业人员进行疫情监测,督促活禽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活禽交易市场消毒、无害化处理的技术指导。各镇街督促农贸市场、集贸市场、活禽专卖店严格落实“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制度,在休市期间,对活禽交易场所、活禽笼具、宰杀器具等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


五、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辖区活禽交易市场监管,督促市场开办者、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活禽及禽类产品市场准入关,严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活禽及禽类产品上市销售,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进(销)货记录制度,保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在店内宰杀活禽。


六、要加快建立冷链配送体系。区商务部门要引导商场超市、肉品经销商、运输企业参与冷链配送业务,加快建立禽类产品冷链集中交易、配送、销售一体化的供应体系。鼓励和支持各类农产品生产加工、商贸流通企业等建设和改造适应现代物流和消费需求的冰鲜禽产品保鲜仓库。


七、要强化联合执法检查。区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卫生健康、商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切实尽职履责,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打击活禽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八、要严格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在加强恢复后的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的管控过程中,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第一时间摸清情况,制定应对措施,及时报区委区政府和区疫情防控工作市场监管组,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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