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发展网2月14日讯(通讯员 李薇薇)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涪陵区扩散蔓延,涪陵区农业农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及市农业农村委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好部门责任,及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十项”举措积极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强化清洗消毒
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在前期开展的大排查、大清洗、大消毒活动基础上,进一步督促指导养殖场、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等重点场所完善、落实定期清洗、消毒、防疫等制度并做好记录记载,积极引导养殖、屠宰等从业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活禽交易管控工作。有力有序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好村庄清洁行动春节攻坚战,广泛动员村民对家庭内外环境进行清扫,持续引导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强化疫情监测
加强对养殖场、屠宰场等重点场所动物疫情的排查监测,及时做好疫情风险评估。对免疫效果不达标的畜禽,及时补免;对异常死亡畜禽,及时做好追踪溯源、鉴别诊断和无害化处理,最大程度消除风险因素。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隔离、消毒等工作。
强化检验检疫
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从畜禽养殖到餐桌消费全流程管理,严把食品安全关。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蔬菜检测、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工作,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配合林业等部门,做好野生动物监管,突出饲养、繁育、运输、出售、购买等环节,加强检验检疫力度。
强化供给保障
做好粮油、蔬菜、生猪等食用农产品、畜禽产品的生产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稳定粮油、蔬菜、水果生产,加快恢复生猪生产,积极发展牛羊,持续推广池塘生态健康养殖、稻渔综合种养及水库生态养殖模式,稳步发展全区渔业生产。配合商务部门做好各类农产品的市场供应和重要农产品市场价格监测工作。
强化配合排查
做好农村地区防控知识宣传工作,提升农民群众自我防护意识。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大农村地区的排查力度。配合民政、商务等部门,督促村民按照村规民约暂停举办庙会聚会宴会,减少聚集活动。
强化监督执法
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密切配合林业、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以及非法调运、贩卖、屠宰、加工野生动物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保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紧盯蔬菜、水果等大宗鲜活产品,强化风险排查治理。开展种植养殖基地巡查和执法检查,加强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严厉打击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行为。
强化榨菜产销
青菜头已全面开秤,涪陵区农业农村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制定周密方案,组织力量开展防控,确保青菜头收购加工、榨菜生产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
强化舆情管控
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的舆情管控,加强正面宣传引导,避免社会恐慌。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及时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疏导和接返工作,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及时收集分析社会舆情,积极做好舆情控制和应对工作,及时有效处置有关突发事件。
强化应急工作
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各项应急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确保人员在岗在位、信息畅通。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做好消毒药、消毒器械、防护服、医用口罩等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所需。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严格按照“早、快、严、小”原则进行规范处置和上报。
强化指导检查
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养殖、屠宰厂(场)等重点场所消毒灭源,活禽交易宰杀管控,人居环境整治消毒、人员排查等防控工作的指导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涪陵区范围内的农贸市场、超市、活禽专卖店和餐饮店等经营单位停止活禽交易和宰杀的指导检查。
据涪陵区农业农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将继续积极配合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涉及农业农村部门的各项任务,同时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继续落实工作日报制,要求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榨菜管理部门根据要求将相关信息和工作动态每天归口报送至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区榨菜办。统筹抓好春季田管、春耕备耕、防灾救灾等当前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全区经济社会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检查榨菜集团收菜工作和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情况
农民收砍青菜头
榨菜原料池
检查涪陵长江乌江流域禁渔期垂钓情况同时监督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检查“双胞胎”饲料生产企业生产和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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