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发展网2月7日讯(记者 孙淑培)今(7)日,重庆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建华在市政府举行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例行通气会上透露,在此次疫情防控期间,重庆市扩大了临时救助的范围,将非本市户籍在重庆市患新冠肺炎的流动人员纳入了救助范围,通过临时救助政策,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据许建华介绍,2月5日,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联合制发《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措施》,进一步保障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主要从做好低保保障,及时提供临时救助,抓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精准帮扶,适量发放疫情防护用品等这几个方面开展。
在及时提供临时救助方面许建华介绍,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境儿童以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体,按低保标准2倍按月发放临时救助金,直到患者出院为止。对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造成家庭重大生活困难的其他人员,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实施临时救助。对具有重庆户籍和长期在我市居住的市外人员,因病因灾等突发事件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有临时救助制度。但是在此次疫情防控期间,重庆市扩大了临时救助的范围,将非本市户籍在重庆市患新冠肺炎的流动人员纳入了救助范围,通过临时救助政策,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具体的由居住地的民政部门负责实施,也就是说在此次疫情防控期间,不管是重庆市户籍的人员,还是没有重庆户籍的,不管是过去长期在重庆居住的市外人员,还是临时流动到重庆市的,只要是在重庆市患了新冠肺炎的,并且造成了基本生活困难的,我们都是要给予临时救助的。
徐建华表示,将适量发放疫情防护用品。向所在村(社区)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境儿童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群众免费提供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帮助困难群众做好自身防护工作。所需防护用品由各区县统筹安排调拨,确保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