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23-61520695 举报电话:023-61520697

文旅部发布《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

2020-01-15 10:02:08  来源:人民日报

出门旅游,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是热门选择。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印发《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认定和管理,促进旅游度假区不断丰富度假休闲产品供给,提高服务和管理质量,持续提升建设发展水平和品牌影响力,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度假休闲旅游需求。

截至目前,我国已有30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旅游业正由单一观光型向观光和度假休闲并重的复合型转变。推动旅游度假区发展,对优化旅游产品结构、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文化和旅游部把引领旅游度假区发展作为扩大旅游新供给的重要方向。去年5月,文旅部公布了4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全国旅游度假产品发展已形成以30家国家级度假区为引领、453家省级度假区为支撑的发展新格局。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如何评选?《办法》明确,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认定和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遵循自愿申报、规范认定、动态管理和示范引领的原则。在申报条件上,除需满足“符合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及相关细则要求”外,还从游客角度出发要求具备“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健全、游客综合满意度较高、在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等条件。在认定程序上,不设创建环节,以是否达到标准和细则要求为依据,按照“材料审核—基础评价—现场检查—审议—公示—公告”的程序组织,其中现场检查以暗访的形式进行。

有游客认为,有些景区在评级前下功夫、搞突击,一旦评级以后却疏于管理,服务质量下降。为此,《办法》明确,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采取重点复核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调查与游客意见反馈相结合等方式进行管理和复核,原则上每3年进行1次全面复核;对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不健全、游客投诉较多或旅游市场秩序混乱、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等情形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取消等级处理;受到通报批评处理的,应当及时认真整改,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受到取消等级处理的,自取消等级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按照《办法》开展新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认定,并发布统一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标识、标牌,促进旅游度假区提质、扩容、升级。”文旅部相关负责人说。


《 人民日报 》( 2020年01月15日 19 版)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11-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农家科技、城乡统筹发展网 版权所有
主管单位:重庆出版集团  主办单位:重庆农家科技杂志社有限公司  城乡统筹发展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城乡统筹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7001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网出证(渝)字第002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渝网文(2016)4551-030号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01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6 渝ICP备10015940号-1 技术支持:城乡统筹发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