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万州区政协副主席徐素环 (李朋 摄)
城乡统筹发展网—农家科技杂志(记者 刘早生 李朋)“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2020年,重庆拟安排1亿元市级补助资金,推进万亩级‘宜机化+机械化’现代特色高效农业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新增改造面积5万亩以上。这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市政协委员徐素环激动地告诉记者。“不过,同时也要看到我们的短板,截至2018年,重庆农业劳动力所拥有的平均农业机械总动力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
徐素环委员介绍,重庆市是典型的山区,丘陵及山区占国土面积的90%以上。尽管直辖以来,重庆大力推行以微耕机为主的农业机械化,但总的来看成效还未凸显。
徐素环委员指出,重庆山区存在着严重的耕地自然破碎和制度性破碎叠加现象,严重阻碍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此外,我国历来重视适合平原地区的大中型农业机械研发和推广,而对适合西南山区小微农业机械研发和推广投入不足;近年来非常重视工业及建筑业智能装备的研发推广,但对中小微型农业智能装备的研发和推广严重不够。
“虽然重庆在研发推广适合山区农业的小微耕机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但我们在基层调研发现,现有的小微耕机由于智能化水平低,操作十分不便。 ”徐素环告诉记者。
为此,徐素环委员提出以下两条建议:
一是创新山区土地承包制的具体实现形式,破除土地流转和土地整理面临的制度性障碍 。建议借用股权制度的一些机制,推进山区农村土地承包权股份化。对山区农村居民小组的土地进行分级,比如可以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每个等级的土地数量除以承包人数就是承包人占有的土地承包份额,土地承包证书上只注明某某承包人甲等、乙等、丙等、丁等土地多少亩,而不注明具体的地块。承包人要耕种土地则由村委会和村民小组据实安排,若不耕种土地则暂不落实具体地块,由村民小组统一掌握但承包人仍然享有承包土地股份权,没有耕种的承包地若由村民小组流转给他人使用则享有承包土地股份权(又没有具体耕种土地)的村民可以按份额获取一定的收益。由于割断了土地承包权和具体地块的联系,土地流转和土地整理便可以避免个别承包人的阻碍,避免出现农村土地撂荒的情况。
同时,建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结合山区农村土地破碎极差大的特点,制定《重庆市土地承包权股份分化条例(试行)》,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权的具体实现形式。
二是把小微智能化农机研发和推广作为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强力提升农业机械化智能化。建议市科委和市农业农村委共同设立小微智能化农机专项研发推广基金,加大适合山区农业耕作的智能化小型农机的研发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