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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委员孙天明建议:加大对渝东南民族地区生态补偿的平衡支持力度

2020-01-10 22:27:45  来源:城乡统筹发展网

市政协委员、黔江区政府副区长孙天明接受本网记者采访(刘早生 摄)

城乡统筹发展网(记者 李朋 刘早生)1月10日上午,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正式召开。当日下午,在小组委员学习讨论期间,市政协委员、黔江区政府副区长孙天明接受本网记者采访,他建议加大对渝东南民族地区生态补偿的平衡支持力度。

孙天明委员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黔江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大气、噪声等污染防治、空气质量考核居全市前列,森林覆盖率达65%,生态红线占辖区面积的26%,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出了积极贡献。在上一轮国家财政转移支付中,黔江区拟利用正阳工业园区这一市级工业园区平台,大力发展工业,以期早日摆脱工业底子薄的现状,尽快被纳入“国家重点开发区”。随着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特别是在《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三线一单”》中,黔江区与渝东南其他一区四县都履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职责,但未享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此外,黔江区24座污水处理厂已全部移交市环投集团运营,却仍由地方政府建设管理,存在“两张皮”现象,成为水环境管理的短板。为切实落实生态补偿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迫切需要加大对渝东南民族地区生态补偿的平衡支持力度。

对此,孙天明委员建议:

一是将黔江区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与渝东南民族地区其他一区四县同等享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建设项目“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政策。

二是市级设立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城乡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领域。

三是取消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地方配套”要求,减轻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区县财政负担。

四是在全市范围内探索建立纵向水污染保护制度即下游经济发达地区对上游生态保护任务重、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补偿制度。

五是修订完善《重庆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实施方案》,调整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机制,将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污水管网建设管护一并纳入污水处理厂运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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