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共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资金达420.2亿元,资助学生3866.2万人次,资助范围实现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近日,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召开的学生资助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委员,教育厅党组成员、总督学张喜荣说。
张喜荣介绍,过去对学生的资助主要是帮助解决学习、生活费用的经济资助,而现在则更注重“资助育人”,由单纯“输血”型资助转变为“输血与造血结合”型资助。“今年,在全区普通高校全面实施了‘五个一’资助育人活动,即:一次诚信教育、一次感恩教育、一场先进事迹报告会、一堂公益课、一次金融讲座。初步统计,全区有30万高校大学生参与其中。”他说。
建立资助政策体系
实现对贫困学生全覆盖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以“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目标,不断健全和完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先后出台了研究生奖助、高中阶段“两免一补”、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两补”等一系列资助政策,学生资助项目从少到多,资助面从窄到宽,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资助制度安排,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这些资助政策的建立与实施,有效地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从根本上改变了这些学生及其家庭的命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财务处处长张润厚告诉记者。
张润厚介绍,今年在实施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的基础上,从秋季学期起,自治区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同时,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设立了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也请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家长们放心,无论在什么地方,无论在什么学段,无论在什么学校,只要家庭经济困难都会得到相应的资助。党和政府做出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郑重承诺,就一定言出必行。”张润厚说。
控辍保学精准资助
确保被资助学生应助尽助
兴安盟是革命老区,共有各级各类学校605所,在校生21.5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儿童)9051人。2019年,全盟累计资助学生15.85万人次,落实各项资助资金2.9亿元,确保了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成为了自治区助学的示范区。
据兴安盟教育局副局长温成伟介绍,为了不让一个孩子掉队,兴安盟教育局从强化控辍保学入手,在做好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的前提下,完善控辍保学机制。“以‘治辍为重,防辍为主,标本兼治’为目标,采取多种措施,实施精准控辍。”温成伟说。
“确保在学生最需要、最困难的时候能够将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内蒙古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主任王勇表示,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自治区于每年年底前将下一年度的大部分资金提前下达到各地、各校。资金到位后,各地区各学校立即启动相关工作,做到了时间节点前移。
加强顶层设计
建立人才成长的绿色通道
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所部省合建高校,内蒙古大学一直是自治区人才培养的摇篮。近年来,内蒙古大学积极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加强资助工作顶层设计,建立“奖、助、贷、补、勤、减免”六位一体资助体系,扎实推进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绿色通道入学及资助工作,保证每一位走进内蒙古大学校门的学生都能够安心读书。
内蒙古大学党委副书记李秀良介绍,内蒙古大学现有学生资助项目较为完备,本、硕、博各培养层次资助项目均有细化。全校现有奖学金26项、助学金11项、补助补偿6项,勤工助学2项,减免学费1项。学校每年提取本科生学费收入的25%作为内蒙古大学学生资助基金(15%为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5%为困难补助金、5%为勤工助学基金),每年提取研究生学费收入的5%,设立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和“三助”补贴,每年提取资金达2200余万元。另外,学校还积极联系火箭军、乌兰夫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等20多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设立社会资助奖、助学金24项,每年接受社会资助300万元。
“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探索,使党的政策在‘全员育人’的实践中发挥出巨大的作用。”李秀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