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美铜梁,生态画卷。近三年来,重庆市铜梁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抓好城市提升和乡村振兴,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我们秉持“山头不推,稻田不填”,用好“梳理手法”,下足“绣花功夫”,高质量推进原乡中央公园、望山公园、见水公园建设,提质改造凤山公园,还巴川河清水绿岸,实施城市“五小”改造,实现“开门见绿、推窗见田”,全力打造诗意栖居、典范人居,不断提升城市的“颜值”“气质”,人们在城市中也能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我们引领发动群众,建设120平方公里乡村振兴西郊示范片,依托绿道建绿网,大力发展绿道经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水云龙表演。铜梁区委宣传部供图
在这里,每一处广场、每一座公园、每一条绿道、每一片街区都焕发着蓬勃的青春气息;在这里,每一片竹林、每一镜湖水、每一方荷塘、每一湾水田、每一簔烟雨、每一缕炊烟都散发着浓浓的乡音乡愁。这里就是吾心安处的温馨家园,这里就是美景美行的大美原乡。仁者爱山,智者乐水,贤者思归园,铜梁——得天独厚的山水田园之城,叫人如何不想她!
即日起,以“大美铜梁、生态画卷”为主题的2019寻找铜梁之美短视频和摄影两项大赛正式启动。
亲爱的摄友们,我们盛情邀请您走进原乡铜梁,用大家手中的摄像机、照相机、手机一起来发现铜梁之美,记录铜梁之美,呈现铜梁之美,传播铜梁之美。
一、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重庆市铜梁区融媒体中心
协办单位:新华龙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重庆创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二、大赛主题
大美铜梁 生态画卷
三、征集作品范围
参赛作品须聚焦铜梁之美,重点拍摄铜梁的城市提升、乡村振兴、生态环境、自然景观、龙灯龙舞、古城风情等方面的新变化、新面貌。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底。按照春夏秋冬四个季节,每季度(三个月)开展一次评比奖励,晒出铜梁的四季之美。
五、呈现方式
本次大赛分为“短视频作品”和“摄影作品”两大类。
1、短视频作品
拍摄方式自选,摄像机、相机、HDV、手机、航拍器等均可。时长60秒为最佳,便于在抖音、西瓜、火山等短视频平台传播的作品,将优先采用和刊发。
(1)形式新颖多样,内容积极向上;
(2)要求原创,题目自拟;
(3)视频要求清晰稳定,构图精美,无明显背景噪声。
(4)参赛作品格式为mp4,编码H264,画面不带水印和logo。其中,横屏分辨率1920×1080,画幅16:9;竖屏分辨率1080×1920;画幅9:16。
(5)作品须附有标题、简单文字说明(包含何时、何地、何事等要素,200字左右为宜),注明摄制者的姓名、职业、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2、摄影作品
拍摄方式自选,相机、手机、航拍器等拍摄的作品均可,单幅、组照(5幅及以上)均可。要求图像清晰,色彩准确,便于报刊、画册、网络使用。
(1)作品须原创,题目自拟。可以“拍新颜”,可以“看变化”,通过照片讲述动人的故事,展现铜梁原乡之美。
(2)投稿作品格式统一采用JPEG、文件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文件量3MB及以上,组照须打包为一个文件,并注明每张照片主题和序号。
(3)投稿作品须附有标题、简单文字说明(包含何时、何地、何事等要素,字数100字左右),以及作者姓名、电话、通讯地址的文本文档,文本文档文件名须与摄影作品名一致。可作明暗、对比度、饱和度、反差等艺术修饰,除全景接片外不能使用电脑合成的照片参赛,确保影像的真实性。
六、奖项设置
1、“短视频作品”大赛:
一等奖10名,各奖励10000元;
二等奖20名,各奖励5000元;
三等奖30名,各奖励2000元;
入围奖:每一件作品奖励200元。
2、“摄影作品”大赛:
一等奖10名,各奖励3000元;
二等奖20名,各奖励2000元;
三等奖30名,各奖励1000元;
入围奖:每一件作品奖励50元。
七、评奖方式
1、此次摄影摄像大赛,主办方将采用专家评审+新媒体传播影响力的方式进行奖项的评选。按照春夏秋冬四季主题,每季度评比奖励一次。
2、所有入围大赛的作品,都将第一时间在铜梁APP、大美铜梁抖音、铜梁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展示。同时,鼓励创作者自行或是授权区融媒体中心在抖音、西瓜、火山等短视频平台上发布。
3、本次大赛获奖作品奖项名次以专家评审(60%)+新媒体传播影响力(40%)的综合得分,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作为获奖等级依据。其中,每一件作品以发布之日起,至每季度大赛结束之日内,在“大美铜梁”抖音+“铜梁APP”+西瓜视频+火山视频等平台上的转发量、点赞量、评论量的总和,作为该作品新媒体传播影响力得分。每季度大赛评审结果将在铜梁区融媒体中心所属的所有媒体平台上公开发布。
八、其他事宜
1、以团体、机构名义参赛的作品获奖者,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
2、投稿者应保证拥有参赛作品的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保证参赛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和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投稿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参赛者一旦投送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
3、参赛作品一经采用刊发,该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铜梁区委宣传部拥有。除获本次大赛规定的奖项奖励外,不再享有不合法不合规的任何权利主张。
4、参赛的所有作品不收费、不退稿,并不再支付稿酬,作者依法享有署名权。
5、参赛作品投稿到指定邮箱:
“视频作品类”312890928@qq.com;联系电话:13983094801。
“摄影作品类”343525340@qq.com;联系电话:13594137292。
6、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