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网讯(通讯员 叶文科)为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根据市上要求,我县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对低收入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对象为4月、5月、6月建档在册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4月份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每人18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15元;5月份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每人24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18元;6月份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每人22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17元。
二季度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33.74元,其中4月发放人数为58685人,金额为96.29万元;5月发放人数为58798人,金额为122.36万元;6月发放人数为59628人,金额为115.0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