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冰娥 通讯员 陈晓)8月15日,记者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县日前发放了2019年第一批失业保险支持困难企业稳岗补贴,10家企业获补143万元。
困难企业稳岗补贴享受对象必须是2018年我县享受困难行业社保缴费政策的企业,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2018年度社会保险费;企业2018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3.8%,且与其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经过企业申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相关部门会审、公示等流程,10家企业获得困难企业稳岗补贴,资金总额达143万元。
近年来,我县贯彻落实市人社部门相关政策,积极稳妥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为出现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参保企业进行特殊帮扶,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确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