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谢国邦)8月1日,我县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的交办件。举报人称有人在忠县忠州街道乐天路违章搭建雨棚销售陶器占用消防通道,造成环境“脏乱差”,希望取缔。
接件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联合县城市管理局、忠州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现场查看。经核实,2005年,违章搭建人由长江边坝子搬迁至此经营盆栽、陶器等,并搭建有约60平方米彩钢棚。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曾对其立案调查并下达《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今年7月,我县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强制拆除决定书,并现场张贴强拆公告。
8月1日,前述单位相关负责人再次现场敦促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搭建物。经多次沟通交流,当事人最终表示愿意配合拆除工作。8月2日、3日,施工队伍清运盆栽、陶器等物品后,开始拆除彩钢棚。8月3日下午,拆除工作全部完成,周边居民反映的通道拥挤、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得到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