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维护和培育文化生态,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决定开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工作。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坚持保护优先、整体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保护孕育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目标。
如何让非遗在守正出新中绽放出时代光彩?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区域性整体保护,是我国独具特色的非遗保护制度。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非遗展示、交流的重要平台,在引导群众近距离接触、体验非遗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除推动非遗更好地融入社会、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之外,还为当地的文创开发、产业发展等注入动力,同时也将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关注非遗,在实现非遗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方面进行有益尝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将在这方面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既需要政府的引导,也需要尊重当地居民的意愿、激活内生动力。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强调:“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尊重当地居民的意愿,保护当地居民权益,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保持重点区域和重要场所的历史风貌。”全国各地有很多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传承多年的非遗资源,引导和激发当地居民对本地区、本民族非遗的认同感、自豪感,从而形成自发保护当地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在动力和长效机制,是非遗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值得一提的是,文化生态保护区里的特色资源是开发旅游线路的重要前提,将文化生态保护区与全域旅游、乡村振兴等结合,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旅游环境、丰富文创产品,将助力提升乡村旅游的质量和效益。
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持重点区域和重要场所的历史风貌,要尊重当地居民在传承非遗中的主体地位,增强其参与度、获得感和自豪感,提升其文化自觉和传承的主动性。文化生态保护区里资源丰富,非遗的载体是人,当地人对非遗传承环境的营造、传承人对项目传承的热忱、在下一代心中播下的非遗种子,都有利于增强对本地人、外地人的吸引力,形成人人参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动局面。只有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积极实践,才能使非遗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文化传承并不意味着故步自封,非遗技艺也不是一成不变的,生活气息和审美元素将赋予其持久的生命力。如今,非遗传承场所遍布各地,成为展示各地民俗文化和进行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平台,也是群众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举办非遗展览、表演等活动拉近人们与非遗的距离,让更多人切身感受、了解非遗文化,从而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市场资源参与到非遗的保护与传承中,有利于激活市场、盘活资源,增强内生动力。非遗源于生活,也需要融入时代,非遗不应在博物馆中沉睡、随时间远去,而应融入生活、步入市场,“活”起来是非遗传承保护的根基所在,也是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题中之义。(党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