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黔江区政府获悉,为打好净土保卫战,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消除区域环境安全隐患。区政府决定,将在全区组织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清废行动”),切实解决固体废物污染问题,助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完成“清废行动”“查、核、改、建”4项重点任务,推进固体废物从乱堆乱放到分类、规范、科学处置转变,督促各乡镇街道,新城管委会和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属地责任及行业领域监管责任,依法惩处非法转移和倾倒固体废物违法犯罪,建立固体废物监管长效机制,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摸底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各乡镇街道,新城管委会和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及时开展自查;分批核实,现场确认填报,区生态环境局牵头,有关单位配合,根据生态环境部、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疑似问题清单牵头组织现场核查,确认问题属性,并及时填报相关信息。分批整改,及时信息公开。按照“清理、溯源、处罚、公开”要求,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及时分类处置,公开整改情况。
摸底核查阶段(2019年6至9月):各乡镇街道,新城管委会和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对辖区内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堆放、贮存、处置情况及倾倒、填埋等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摸底,6月底前,形成自查问题清单,区生态环境局汇总自查问题清单后,组织研判,明确责任单位、整治措施和整改时限,积极推进问题整治。
接到生态环境部交办的疑似问题清单后,区生态环境局要立即牵头组织核查,一是对疑似点位不存在或堆存物已清除的,将核实情况在“清废APP”中及时反馈;二是对确实存在问题的点位,及时上报核实和整改情况,并建立问题台帐;三是定期汇总交办清单,督促指导有关责任单位在30日内制定整改方案、同步实施整改
分类整改阶段(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2019年11月底前,完成立查立改类问题整改,全力推进部级和市级挂牌督办问题整改,确保整治工作达到时序要求。2020年3月底前,巩固立查立改类问题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全面完成部级、市级挂牌督办问题整改和资料整理,并按程序将整改情况上报销号。
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3至4月)。由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相关单位配合,做好迎接现场督查准备,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成效,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固体废物管理长效机制。
区生态环境局要会同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定期督查问题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要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到位。(记者 徐朝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