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整改落实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和市委工作部署,我县以黑恶势力应扫尽扫、“保护伞”应查尽查、乱点乱象应治尽治、基层组织切实加强为工作目标,督促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全面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治理,齐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拍蝇强基”助脱贫
县扶贫攻坚办和县扫黑办紧密协作,印发《关于做好脱贫攻坚工作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推动各级干部、帮扶责任人、驻乡、驻村工作队带着“双使命”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截至2019年4月30日,累计走访农户28万余户;排查出有前科劣迹村干部32人,发现基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存在违纪违法问题5人,并按程序上报查处。县委、县政府组织了发案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干警、乡镇代表、村(居)干部代表以及群众代表等共100余人参加在扶贫领域贪腐案件审理的旁听,形成了强有力震慑。促进了扫黑除恶知晓率大幅提升,市公安局民意监测通报,我县群众满意度提升至91.6分,在全市排名第3名。
“惩霸治乱”强旅游
净化旅游环境,扎实推进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推动了旅游业健康发展。县文化旅游委会同公安等部门开展旅游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黑车”“黑导”“黑社”“黑店”和强买强卖、虚假宣传、旅游合同欺诈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截至2019年4月30日,部门联合检查共出动1900人次,排查各类旅游经营单位380家,下达书面整改和建议78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形成问题清单,采取闭环管理;县公安局旅游警察中队在景区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4起,行政处罚4人。
“齐力整治”清江河
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长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紧密协作,把扫黑除恶与环境执法紧密结合起来,从严从重查处非法码头、非法采砂、非法填占库容等环境违法行为,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和强大震慑声威。截至2019年4月30日,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6起,其中非法采砂9起,涉河建设与堆码6起,非法取水1起,共罚款50余万。其中查处长江流域非法采砂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延伸打击非法采矿7起,治理非法采矿乱点8处,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非法捕捞6起12人,行政处罚5.07万元。
“铁腕执法”畅交通
净化交通运输及公路建设环境,县交通局与县公安交巡警大队密切配合,以全面亮剑大排查、铁腕整治出重拳、治乱强基促发展为中心理念,建立交通执法、运管、公安等多部门“打非治违”联勤联动机制,大力整治非法营运、非法拉客、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聚众恶意冲卡、垄断道路运输市场经营、恶意破坏营运秩序等问题。截至2019年4月30日,共查获非法营运案件共计22起,其中已查处案件19起,罚款共计35万,另3起已依法暂扣机动车。
同时,我县在国土资源、矿山危化、“涉油”违法、农业服务、金融服务、城市建设、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工作要求,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截至2019年4月30日,共查处违法案件147件,涉案人员200余人,治理乱点460余处,罚金350余万元。各行业部门对乱象乱点、违法犯罪行为的全面查处,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通讯员 邓成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