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溪镇党委书记彭善智
一、立项考虑
东溪镇地处城郊,因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移民后扶等产生的矛盾纠纷较多,村干部处理矛盾能力较弱,导致有时矛盾上交,影响政府公信力,导致群众满意度降低。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上的引领作用,统筹基层一线资源集中化解矛盾纠纷,东溪镇拟在全镇开展片区联合调处矛盾纠纷工作:若某村(社区)发生较大矛盾纠纷,由村(社区)党支部及镇综治办牵头、该村法治副主任参与,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召集本村及相邻村的相关干部共同参与调解,用“实战”提升干部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
二、推进措施
1.建立健全片区联合调处矛盾纠纷机制。结合村情合理划分片区,4月中旬印发《关于在全镇推广片区联合调处矛盾纠纷机制的通知》。各村(社区)党支部把推进片区联合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作为锻炼提升干部履职能力的有效平台,主动为片区联合调处矛盾纠纷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人员支持。(4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2.强化村(社区)党建引领社会治理意识。要求各党支部把矛盾纠纷调处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落实“一岗双责”,积极支持并切实抓好片区联合调处矛盾工作。(长期坚持)
3.结合片区联合调处抓好干部能力提升。一是认真拟定培训方案,5月底前开展全镇村(社区)干部综治及法律业务培训班3期,完成培训81人次。二是镇综治办结合处理调解矛盾纠纷类型,有针对性邀请村(社区)干部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常态化开展实岗锻炼。三是通过组织村干部参与片区联合调处,让村干部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调处技巧,将个人收获用于本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5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4.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将片区联合调处矛盾纠纷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和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内容,并严格量化考核。(12月底完成)
三、实现效果
通过建立健全片区联合调处矛盾纠纷机制,村(社区)干部参与片区联合调处实践,提升干部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整体水平,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能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