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人民检察院采取“公开送达”的形式,向区教委送达检察建议书。被建议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二级班子负责人应邀参加。
据了解,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铜梁区人民检察院就发现的问题向区教委提出改进工作建议。
当天,区检察院检察长曾廷全向与会人员说明了检察机关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的依据和目的。据了解,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教育部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加强预防性侵儿童和中小学生工作。这是最高检历史上第一次直接向国家部委发送检察建议。
近几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害案件,以及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进行有偿陪侍等涉“性”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发现了几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和倾向,反映出教育主管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方面存在执行不力、监管缺位等问题。
要想遏制和减少未成年学生遭受违法侵犯,不仅要依靠公安司法机关的严厉打击,更有赖于教育主管部门的源头预防,通过堵漏建制来斩断伸向孩子们的黑手。检察官就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原因进行了剖析,并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几点建议。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推进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未成年人道德实践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要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要科学做好预防性侵教育,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性知识教育,提高自我保护和能力。密切家校联系,搞好家校衔接,提醒家长尽到校外监护责任,要将禁止两个“单独”作为防范性侵行为的手段之一,即明确规定教师不单独在除教室、教研办公室等校内活动场所以外的地点对单独的学生个人进行一对一的谈心、辅导。要切实加强教职员工管理。要认真开展义务教育法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我区各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未完成学业的学生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排查原因并建立台账。对能继续完成学业的,要督促其继续完成九年义务制教育。
区教委主任印才英表示,完全接受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将有关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回复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