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辽宁省近日印发的《辽宁省“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0年)》提出,今明两年,将以“村容整洁美观、生活生态宜居、风景特色怡人”为建设目标,建成1000个美丽示范村;以治理“脏、乱、散、差”生产生活环境为主要任务,建成1万个整洁村。
据了解,辽宁省将根据乡村资源禀赋、不同地域特点、民族区域特色、基础条件、经济状况、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和生产生活习惯等,以行政村为实施单位,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分类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同时将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将工作分梯次推进,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根据方案要求,今年,辽宁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将覆盖85%的行政村。通过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集中整治,明年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集中整治任务。积极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垃圾分类和处理方法,因地制宜,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体系。今年全省整洁村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将达到83%,明年达到85%左右。到2020年,辽宁将逐步完成区域内供水人口在1万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勘界立标并开展农村黑臭水体调查及治理,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