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陕西省29日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陕西省通过不断健全完善民政兜底制度,加强保障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特别是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等一系列政策,在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重要的兜底保障作用。
陕西省民政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陕西省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34.13万户、84.48万人。农村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990元;共保障农村特困人员12.23万人,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5500元-6000元,均稳定地高于扶贫标准。
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戈养年说,陕西省不断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每年惠及生活困难残疾人77.28万人、重度残疾人36.77万人,年均发放补贴资金10亿元。集中力量支持贫困县脱贫摘帽,对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县(区)民政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给予倾斜。加大省级财政资金和福彩公益金对深度贫困县(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项目补助力度,取消深度贫困县(区)县级财政配套,切实减轻深度贫困县(区)的财政压力。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向深度贫困县(区)增加10%。
同时,陕西省民政厅联合省公安厅、教育厅等部门,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从2015年10月开始,与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人签订监护责任书,截至目前共对29750名没有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签订了监护责任人责任书,对3086名无户籍的农村留守儿童进行落户,同时对451名失学辍学儿童进行了劝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