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记者 冉银平)近日,老伴儿在一次意外事故中去世的汝溪镇老林村十组村民谭祁,收到了阳光财险支付的 5万元赔付金。谭祁是我县创新实施城乡居民意外死亡保险救助制度的受益者之一。
几个月前,谭祁家因电器线路老化导致房屋起火,其老伴儿在火灾中意外死亡。谭祁是一名残疾人,每月依靠照顾附近老人所得600元报酬维持生计。此次意外起火事故给这个家庭造成重大损失。阳光财险经核实后,将谭祁纳入城乡居民意外死亡保险理赔范围。
2018年,我县采取“政府+保险”模式,创新实施城乡居民意外死亡保险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填补社会救助缺口,杜绝因家庭成员发生意外死亡事故导致的贫困或返贫现象发生。
今年,县财政再次出资155万元投保,承保企业按无固定家庭、无固定个人的方式提供团体保险。凡忠县境内发生意外死亡的人员,无论受害者户籍在何地,一律视为投保人。
据悉,自去年实施意外死亡保险救助制度以来,承保企业已受理全县城乡居民意外死亡保险报案51起、结案46起,涉及46个家庭,累计赔付14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