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仿)4月25日,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业务知识专题培训会在区公安局会议室举行。区检察院相关人员为与会者作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学习贯彻扫黑除恶‘两高两部’指导意见”的专题培训。
培训中,相关人员围绕“四意见”的背景、意义和特点,“四意见”与其他规范意见的关系等,深入浅出地进行详细讲解,内容丰富,思想深刻,可操作性强,对一线执法办案民警和工作人员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提供了帮助。
据了解,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对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和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等给出指导意见(简称“四意见”),并于今年4月9日起施行。本次培训会旨在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四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四意见”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学有所获、学以致用,进一步提高黔江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业务水平,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保障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