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西安市关于促进民宿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正式印发。《方案》提出,依托我市独有的自然资源和人文禀赋优势,打造既有“好山好水好空气”的自然环境,又“有书有茶有咖啡”的人文环境,构建个性化的城市旅居模式、高端化的度假旅居模式、创意化的休闲聚落模式、产业化的主题庄园模式,促进全域全产业住宿要素提升,使民宿产业成为促进我市旅游消费结构升级的新动能。
乡村民宿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
据了解,到2021年,全市民宿将达到2万家,等级民宿600家以上,床位达到20万张。其中,乡村民宿1万家、示范村30个、等级民宿200家、床位10万张;城镇民宿1万家,示范街(点)20条,等级民宿400家、床位10万张。
《方案》明确了11项重点任务,将坚持规划引领,高起点编制民宿发展规划,明确空间布局、建设重点和主要任务,做好民宿发展的宏观引导和环境影响评价。
制定民宿标准,出台西安市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标准,明确单体民宿经营用房、入住办理、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环境卫生、行业服务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标准,明确民宿示范村(街、点)相应标准。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单幢民宿建筑或者单个经营主体客房数量原则上应不超过14间,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乡村民宿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
开展线上民宿行业服务监管
在完善基础设施方面,《方案》提出,按照“安全、方便、舒适、卫生”的原则,加强道路、水电、通信、停车场、安防、消防、厕所、智慧旅游等方面的提升改造,推动完善休闲娱乐、康体健身等设施建设,提高民宿住宿的安全性、舒适性和便利性。
鼓励各类企业充分发挥资本优势在知名景区、特色街区、游客集聚地、知名经济商圈等区域成片、成群发展民宿;对老旧小旅馆进行提升改造,标准化建设和评级验收;鼓励通过注册乡村旅游投资开发公司、组建乡村旅游合作社、村民入股等方式整村连片发展乡村民宿。
加强服务监管,开展线上民宿行业服务监管,督促全市各民宿经营者在信息平台上完善信息,设置游客评价系统。加强对民宿行业服务线下监管力度,形成“经常性检查+节假日重点检查”的工作机制,对民宿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管。
推进产业融合,积极开发民宿体验新产品,引导商务休闲、户外运动、生态观光、乡村生活、养生度假、怀旧体验等旅居要素与民宿发展有效融合,构建个性化的城市旅居模式、高端化的度假旅居模式、创意化的休闲聚落模式、产业化的主题庄园模式等,提升民宿价值,形成我市独特的民宿魅力和品牌。
“慢生活、家服务”建设高品质民宿
开展示范引领,围绕“慢生活、家服务”等元素,评选一批区位条件较好、文化主题突出、建设和经营管理水平先进、智慧手段得当、综合效益突出的高品质民宿,成为带动民宿产业发展的新引擎,形成类型多样、特色各异、档次互补的民宿发展格局。
创新营销方式:将民宿宣传推介纳入全市旅游市场营销体系中,制作民宿发展宣传片,充分利用多种营销手段,加大民宿市场营销力度。加强与国内外知名网站、电商平台、微信公众号、网络大V以及APP移动终端等的合作,开展电子商务营销。立足西安特色,举办精品民宿设计评比大赛等,打造民宿品牌。
加强民宿从业人员专业培训,通过开展民宿发展论坛、课程讲座、外出考察调研等方式,分层次地对民宿相关行政管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开展系统培训,不断提高对民宿新业态的认知和专业化管理服务水平。
发挥行业自律,指导成立西安民宿协会,订立行规行约并监督遵守,维护民宿市场秩序,避免恶性竞争。开展城镇民宿和乡村民宿等级评定,加强对内对外行业交流与合作,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安全检查等工作。记者康乔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