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并及时解决了一起拖欠劳务报酬纠纷,助受援人获得劳务报酬共42419元。
2018年8月,铜梁籍农民工廖某等11人到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杨某承包的某建筑工地从事铁路修建工作。其间,杨某支付了部分劳务报酬,在工程完工后杨某向廖某等出具了欠条。后经多次催讨,杨某仍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支付。万般无奈之下,廖某等人来到铜梁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希望通过诉讼途径拿到拖欠的报酬。了解清楚来访人意图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人员将廖某等人引导至区法律援助中心。
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查了廖某等人的基础材料和经济收入状况后,为廖某等开辟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立即受理并安排中心援助律师承办该案。援助律师及时与廖某等面谈,收集身份证明、欠条复印件等证据材料,书写诉状并向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立案后,援助律师积极与区法院联系沟通,争取快速审理案件。在区法院向杨某送达传票后,杨某表示其同意支付拖欠的劳务报酬,但必须以原告撤诉为前提。为最大限度保障受援人的权益,援助律师代受援人向区法院积极协调争取到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庭调解,要求杨某当庭支付受援人劳务报酬。
最终,2019年3月19日,在区法院的调解和援助律师的努力下,杨某在区法律援助中心调解室当庭支付了11名受援人劳务报酬共42419元,该案圆满办结。
像调解这起拖欠劳务报酬纠纷一样,近年来,区法律援助中心一直秉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原则,持续加大农民工法律援助力度,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大力帮助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2018年至今,共受理农民工工资、劳务报酬、工伤赔偿等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95件,办结173件,为农民工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256.13万元。其中,仅在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重庆市2018-2019年度“年末岁初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行动”中,就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56件,办结20件,为农民工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46.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