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暨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召开
本报讯(记者 周艳红)4月18日,黔江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暨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在会议中心召开。区委书记余长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徐江主持会议,区领导刘毅、杨蕻瑛、何泽洪、林光等参加会议。
余长明指出,2018年,全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森林覆盖率达65%,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57天、列全市第二位,连续12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群众满意率95%以上,成绩值得充分肯定。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不少不足与短板,需要切实加以解决。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和批示指示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抓住关键环节,持续开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和“五大环保行动”,全面完成中央和市环保集中督察整改任务,全力以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加快把黔江建设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为立足一域助力重庆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贡献黔江力量。
余长明强调,要突出优化生态空间,严格保护生态系统,严肃查处违法项目,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要突出发展生态产业,持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扎实做好工业环境保护,加快发展生态旅游产业,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不断提升经济发展质量。要突出加强环境保护,加强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突出聚焦改革创新,完善生态补偿、考核评价、统一监管、信息公开等体制机制,全面推进生态制度建设。要突出生态文化引领,完善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培育区域特色生态文化,构建生态文化传播平台,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凝聚工作合力,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提供坚强保障。
徐江指出,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上来,一项一项分解任务,一层一层传导压力,一级一级抓好落实,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整改落实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和全市集中督察发现的问题为抓手,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式销号,以更大力度持续整改生态环境问题,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打下坚实基础。要把创建工作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心协力抓创建的强大合力。
区政府副区长何泽洪对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区生态环保局、区规划自然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水市乡等单位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