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周光会 向华阳)今年以来,区医调委在化解医疗纠纷中,总结推广、灵活运用五种技巧高效化解医患纠纷。1-3月共受理调解纠纷10件,成功调解10件(2件进入过错责任鉴定程序),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均达100%。
关键人选法。将医患双方参加调解的代表确定在3人,其中,一人是直接当事人,亲自参与本次诊疗行为的全过程;一人是患方公认的强者,能说会道、知书达理,是家族中有名望者;另外一人最好是代理律师。这三人是最佳组合,直接当事人能够清楚阐述纠纷的全过程、诉求及理由,推选代表能够在当事人阐述的基础上就索赔的理由进行补充,对赔偿数额的多少拿出决定。代理律师在提出诉求的项目及标准上进行把关,从而避免了人多嘴杂的啰嗦、时间的浪费、意见难得统一的弊端。
允许倾诉法。如果不让当事人倾诉,一是了解不了事实的真相,二是平衡不了患方郁闷的心情,因此,必须允许倾诉。
耐心倾听法。调解员是场上的裁判,双方当事人无时无刻不在关注着调解员的言谈举止,如果调解员心不在焉,当事人就会在信任程度上大打折扣;如果在当事人陈述的过程中,调解员不侧耳倾听,不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就分不清事实、找不到争论的焦点和理由,就无法当好裁判。因此,要求调解员认真倾听,边听边记录。
适度肯定法。纠纷发生之初,患方当事人都带着不好的心情,同时表达一些激动之下的言语,希望调解员做出回应。调解员首先要毫不含糊地给予肯定。因为每个人都有被别人认可的心理,要让当事人认为调解员能够做到以心交心、换位思考,从而建立信任感。
科学引导法。调解员要通过科学引导,纠正偏颇,形成主见,合二为一。比如,当双方分歧大时,先允许雄辩再当机立断;当无法当场表态时,留下单独沟通空间;当发现势头不对时,立即转变话题;对难题分头行动,各个击破;先民主再集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