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熊书婷)日前,重庆市检察院公布全市检察机关2018年度“检察之星”评选结果,县检察院检察四部(原刑执科)获评全市检察机关2018年度“检察之星”团队。
2018年4月以来,重庆市检察院组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检察之星”评选活动,共40名个人、40个团队候选人(团队)参与评选。按照评选办法,经民主推荐、宣传展示、网络投票、评委评审等环节,最终确定8名“检察之星”个人和2个“检察之星”团队。
多年来,县检察院检察四部(原刑执科)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监督原则,“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勤于监督”的工作作风,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成绩出色,在众多参选团队中脱颖而出,成为全市两个“检察之星”团队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