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思想认识到位。成立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工作小组,进一步明确职责,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统筹协调、分管领导具体落实,镇规建所明确2名业务人员具体指导,各村(社区)由支书、主任包户负责整改,镇纪委同步开展督查,每天通报进度。
二是宣传引导到位。借助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走村入户宣传脱贫政策,让搬迁对象户认识到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下步整改工作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行动落实到位。各村(社区)落实“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村支两委”,从对象识别、选址、面积、负债、成效等方面,对2016年至2018年411户享受易地搬迁农户再次进行全覆盖精准摸底核查。
四是精准整改到位。按照“严把政策标准、全面整改不留死角”原则,对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户分类进行台账管理,确保做到精准整改,实现精准搬迁,同步在4月底前全面解决7个安置点配套设施不完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