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谢凤实习记者王媛媛)2月20日上午,区人民法院法官来到虎峰镇青符村,巡回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结清案款,成功化解矛盾纠纷。
2015年8月,原告熊某某与被告冉某英约定,由原告给被告周某华修建房屋(经查为将屋顶更换为琉璃瓦),但周某华以屋顶修建好后漏水为由拒绝支付剩余的15000元房屋修建款。双方为此争议多年,其间经当地村委会和派出所多次调解未果。后熊某某将周某华、周某国、冉某英起诉至铜梁区人民法院。因周某华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决定在青符村便民服务中心巡回审理该案。审理前,法官到被告周某华家中,从房前、屋后、房内三个角度现场查看了双方争议的焦点——屋顶情况,详细了解了案情始末。
该案在青符村便民服务中心开庭,原、被告双方的亲戚朋友和邻居等二十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开庭前,法官组织双方调解。双方各执己见,不愿让步,调解无果。法官开庭审理该案,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发现虽然是口头约定,但双方均承认熊某某修建了周某华屋顶的事实,但就屋顶质量争执不下,导致被告未支付约定的维修款项。法官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经过审理,被告语气有所松动。法官耐心向被告分析了相关情况,被告的态度有所缓和。周某国说,法官专程到村里开庭,就是帮解决问题的。愿意支付一定费用,彻底解决维修屋顶产生的纠纷。法官将被告的想法告知了熊某某。在法官和亲朋的劝解下,熊某某同意被告提出的方案。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熊某某当场通过微信收到案款,一起存在多年的矛盾纠纷圆满化解。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群众纷纷表示,法官到村里的巡回审判既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同时还在家门口给他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