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2月12日电 题:挖掘作业距汉墓中心仅20米,村民住房出现裂缝……“造地”如何变挖山?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王阳、王优玲
这是1月5日在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兰陵镇庙山拍摄的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工地现场山体断面。新华社记者王南摄
颇有盛名的文化名山被挖得遍体鳞伤,满目乱石。大型挖掘机作业已推进到距山下大型汉墓群中心约20米。约70户村居多处被震出裂缝,村民担惊受怕……这是“新华视点”记者在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兰陵镇庙山看到的情景。
近日,记者连续接到村民举报,反映庙山被当地一个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挖去逾三分之一山体,生态环境和文物历史风貌被破坏。据悉,目前山东省委、省政府正在对此进行调查,兰陵县委、县政府已成立专项调查处理领导小组。
挖掘作业距汉墓中心仅20米,70户村民房屋被震出裂缝
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兰陵镇金山村村民指出自家房屋的裂缝(1月5日摄)。 新华社记者王南摄
根据村民提供的线索,记者近日来到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兰陵镇的庙山。眼前的北侧山体只剩一面如同刀切的断壁,大片山体已被掏空,部分被挖地区填入了黑渣土。通往山顶的路面上,挖掘机留下的错综交叉的痕迹随处可见。
山脚下,一块刻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金山汉墓群”字样的石碑十分显眼。石碑背面碑文介绍:“该墓为临沂市目前经科学发掘的西汉墓葬中规模较大的一座,墓上祭祀建筑在山东省属首次发现,对研究西汉时代的葬俗及历史文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碑文同时注明,墓群的保护范围为“以金山汉墓墓室中心为基点,向东300米、南600米、西500米、北600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记者看到,挖掘作业已推进到距墓中心约20米,处于文物保护区范围内。
金山村、欧家屯村两村依山而居,山脚下的村屋距离山体最近不到10米。金山村村民王明宪回忆,2017年1月的一天,庙山东侧开始聚集开山机械和大型翻斗车,点起鞭炮,现场还有穿制服的人员,声势很大。随后,山上建起了工程指挥部,开始炸山取石挖土的工程。
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兰陵镇欧家屯村村民指出自家房屋的裂缝(1月6日摄)。新华社记者王南摄
在两个村子,记者走访了20余户人家,看到他们住房的墙角、承重墙、屋梁、门沿、屋顶等多个位置都有裂缝。村民表示,这是一次次的爆破炸山造成的。
一位96岁的村民告诉记者,她有间20平方米的新房,在刚盖好一年后,从大门到屋顶被震出裂缝,院墙也被震裂。她说:“住在家里担惊受怕。”一位70岁的村民指着山脚下的房子说:“夜里一声巨响,我家的土坯老房就塌了,新房的两处墙角被震出一两米高、一指宽的裂缝,我和老伴赶紧往外跑,以为是地震了。”
金山村党支部书记金佃喜说,金山村有800多人,在村中居住的多数是留守老人和儿童,距离庙山较近的多处房屋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在一份两村房屋震裂证明上,共有约70户村民的签字和红手印。
政府批复的复垦项目为何成了挖山?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支队支队长王公友表示,村民反映的工程项目是兰陵镇欧家屯村、金山村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该项目经临沂市政府批复列入了《临沂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实施规划(2014-2017)》。项目的产生是由于庙山北侧常年被村镇个人私挖石土用于小型建筑工程,形成了大大小小的坑塘,需要平整土地,复垦耕地。
针对汉墓群风貌遭破坏的问题,王公友承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兰陵镇政府没有考虑该项目在金山汉墓保护区范围内。”
上级政府批复的复垦项目为何包括挖山?兰陵县国土局副局长李怀强说,乡镇为了建设安置楼“就近取材”。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规划设计报告,除了渣土和客土回填用于项目区平整土地外,还有12.39万立方米页岩外运,用于铺垫兰陵镇地质灾害易发区搬迁项目二期安置楼地基。
当地国土部门介绍,项目区内土地权属为欧家屯村集体和金山村集体所有。村集体资产处置理应经过村民同意,让村民受益。
不少村民表示,当初对挖山工程并不知情。记者了解到,金山村和欧家屯村曾于2016年8月召开了村干部、部分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专题会议,同意申报该复垦项目。
但不少当时签字同意的村民认为被蒙骗了。“开会说,政府要给老百姓造耕地,没说挖我们的山,我们能不同意吗?”参与此次会议的王明宪说。另有村民称并没有签过字,不知为何会有自己的名字。
此外,庙山上原本有村民自己开发的约40亩可耕地,用以种植经济作物,利益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到损害。“挖山时直接挖掉了我家2亩多的山上耕地,只给我1000元的青苗补偿。施工方承诺的造出至少60厘米深的耕地,却是一堆黑土渣倒在山上,最厚的地方都不过10厘米。这是造地还是破坏啊?”金山村村民金绵恒说。
村民盼恢复生态修缮村居 当地已启动调查
兰陵县有关部门介绍,2月2日,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将涉事4人刑事拘留,1人监视居住。临沂市和兰陵县纪委已提取相关材料,正在对项目立项、发包、监管、公安办案等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将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问责。
山东省文物局就此事的复函称,经调查,2018年2月,兰陵县水利建筑安装公司未依法履行文物保护审批程序,擅自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金山汉墓保护区范围内实施项目,对文物的历史和风貌造成破坏,违反了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村民表示,该工程已暂时停工,但实际控制人未被严查,庙山至今未被修复。两村村民称未得到工程方赔偿,此前两年他们多次找施工方和兰陵镇政府讨说法无果。“如今的庙山,生态破坏,房屋破损,让我们很痛心。”王明宪说。
村民希望,有关部门严肃追究相关方责任,同时尽快恢复当地山体生态和金山汉墓风貌,对震裂村居进行修缮,对村民的耕地和房屋等损失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