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久锋)近日,在贵州省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贵州省民政厅厅长彭旻介绍,近年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扛起民政兜底脱贫政治责任,积极落实“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职责,细处着手,实处着力,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兜底脱贫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有效发挥民政工作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
“目前全省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25.6万人,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的贫困人口达167万人,占保障对象的71.6%,较大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彭旻说。
把政策送到基层,给最需要的老百姓。近年来,贵州省及时制定出台实施涉及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相关制度的同时,不断健全管理机制、强化管理措施,确保各项救助政策得到切实有效落实。同时,针对不同阶段兜底保障对象认定中出现的突出问题,采取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等,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准确公正认定对象。
脱贫“不留锅底”,保障“不留死角”。贵州省各级民政部门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保障范围,确保兜底民生安全网不漏不破。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方面,各级民政部门纵向贯通省、市、县、乡、村,横向联接各相关部门,编密织牢安全网,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联动机制不断健全完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无人监护、失学辍学、无户籍等突出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与此同时,贵州民政部门加强社会救助与易地扶贫搬迁的有效衔接,推动贫困移民搬得出、稳得住,并用足用好城市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搬迁移民按政策按程序纳入城市低保等社会救助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彭旻介绍,2018年以来,贵州共将12.6万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群众纳入城乡低保保障。“十三五”期间,对确已搬迁的贫困移民按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2017年以来共向131万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移民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19.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