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茂琴)为全面遏制辖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行为,白石乡近来对“两违”整治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把违建遏制在萌芽状态,实现违法建筑“零增长”,为辖区“两违”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强化责任落实。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村(居)干部负责制,以村(居)支部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村干部是第二责任人,负责牵头组织对辖区内的“两违”进行巡查,开展整治工作。
强化日常巡查。对辖区建设行为进行全面排查,突出重点,源头管控,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及时上报,确保辖区范围内“两违”得到有效控制。
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院坝会、广播、横幅、标语等方式,营造浓厚氛围,让群众知道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修建的建筑物属于违法建筑,在修建房屋建筑时要提前申请,办理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