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宣传。及时召开辖区食品生产和经营户会议,播放警示教育宣传片,学习《食品安全法》和《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提高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落实好主体责任;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和利用赶集日宣传食品安全注意事项和法律法规,提高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的积极性,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二是强化监管。落实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流动摊贩证办理,健全和完善监管对象档案,实时进行维护更新,在日常巡查和随机抽查时,重点查看经营户的进货来源、索证索票、质量承诺等情况,严格落实制度,从根源上预防食品安全事故。
三是严格执法。落实村(社区)协管员对每例农村家宴必看,镇食药监所抽查农村家宴不少于50%;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多抽样送检,将问题和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对流动摊贩和小餐饮等薄弱环节加强整治力度,严把进货关、贮存关、销售关,确保依法经营;对查出的食品安全问题,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依法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