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谢凤)近日,记者从区人民法院获悉,2018年,铜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策部署,大力加强执行工作,“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阶段性成效,累计受理执行案件5175件,执结4405件,执行到位金额4.24亿元。
据了解,在执行工作中,区人民法院不断强化拘留、罚款、移送追究刑事责任措施的适用,亮剑被执行人。2018年拘留106人,向区公安局移送涉嫌拒执类犯罪案件线索7件,被告人田某经区公安局侦查、区检察院公诉、区法院审判,以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运用联合信用惩戒体系,全面压缩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空间,累计将1337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限制高消费4383人次,限制乘坐飞机3005人次、高铁605人次,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605名被执行人迫于法律威慑主动履行义务。
同时,区人民法院加大执行信息化建设力度,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并投入使用,实现与全国四级法院互联互通。在执行指挥中心,运用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重庆法院“点对点”查控系统,为5175件执行案件提供网络查控服务,对被执行人投资、存款、房屋、车辆、证券以及身份信息“一网打尽”,大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依托指挥中心,全力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已成交98件,成交额4544.97万元,溢价率26.75%,为当事人节省佣金218.7万元,最大程度保护了当事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