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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这些区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2019-01-23 22:03:26  来源:铜梁网

本网讯(记者 袁玥)近日,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公共安全风险,减少大气环境污染,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我区发布了《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从2月1日起,巴川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安居镇等区域和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告》明确了今年我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巴川街道办事处东方社区,东城社区,和平社区,正街社区,龙山社区,淮远社区,袁家社区,体育街社区,仙鱼社区,柿花社区1、2、3、4、6居民小组,八一社区1、2、3、4居民小组;东城街道办事处塔山社区,龙城社区,长坡社区,晏渡社区,金龙社区,玉泉社区,双门社区,姜家岩社区1、4、6、7、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居民小组;南城街道办事处南城社区,南门社区,团结社区,白龙社区,岳阳社区 1、2、3、4、5、6、7、8、9、10、11居民小组,两路社区1、2、4、5、6、7、8居民小组,桐子社区1、2、3、4、6、7、8、9、10、11、12、13、14居民小组;龙腾大道、南环路沿线两侧200米范围内;安居镇火神庙街、西街、顺城街、十字街、后河街;巴川街道办事处明月寺,南城街道办事处计都寺、桐子园公墓,东城街道办事处铁佛寺。

《通告》同时指出,禁放区域以外的下列区域或者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及所辖单位(部门)办公区域,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公区域;驻铜部队及其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公园、广场、步行街、商场、汽车站及其它人员密集场所,医院、幼儿园、敬老院(养老院),学校、科研单位的办公、教学、科研场所及学生宿舍,邱少云烈士纪念馆、武庙及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危化企业、加油(气)站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周边100米范围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桥梁、隧洞、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森林等重点防火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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