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蒋明琴)1月16日下午,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分团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侣俸、太平代表团分团审议气氛热烈,其中区人大代表李文关于农村医保政策宣传和落实情况的调研引起全体代表的热烈讨论。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人大代表屈锐表示,大会传递了群众声音,区委、区政府将及时做好宣传和政策研究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审议时,李文提出,他在农村调研时,许多群众反映,医保卡上220元的医保金,参保人只可以自主使用80元,另140元只能在政府指定的医疗点或镇街卫生院使用,不能在药房或区级以上医院使用,并且到年底未使用完要清零。有的群众说,得的是大病,在医疗点或镇街卫生院没有药品,造成140元不能使用;有的群众反映,为了拿到只能在医疗点使用的医保金,有群众在医保点刷卡后与医生分钱。群众对农村医保政策疑惑大,有意见。
为此,记者日前采访了区社保局。区社保局医保待遇科科长高会芬说,根据渝人社发〔2015〕237号文件和渝医保发〔2018〕2号文件规定,为让参保群众小病就近就便治疗,切实减轻其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全市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定额标准为80元/人;在基层医疗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和一级及以下社会办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医保规定报销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设报销起付线,每次报销比例为60%,全年报销限额为140元/人,没有使用的资金划归统筹资金。在医保日常监督管理中,确实也曾发现有医疗机构配合参保群众套取门诊统筹基金的现象发生。对于这种违规行为,区人社局、区社保局等部门及时进行了严厉查处和打击。关于医保相关问题,群众可拨打45877611进行咨询或举报,区人社局、区社保局等相关部门将在2019年加大政策宣传和调研,及时向上级反映相关情况。
“医疗保险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民群众的重要民生保障,我们一定要把这份工作落实到群众心坎上,政策实施切合实际,真正满足群众所需。”屈锐说,区人社局、区社保局等部门要加强基层情况调研,加大农村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和落实情况的监管,对群众不清楚有疑惑的要释疑解惑,对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对违规违纪行为要加大执法惩处力度。区委、区政府将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根据情况制定可行的措施,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