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网1月11日讯(记者 叶子龙)1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显明率队来津,考察调研法律援助及其立法工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石诗龙参加活动。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形成了司法行政部门全力推进,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法律援助工作实现从“应援尽援”到“应援优援”的转变。我区法律援助中心于2013年获评“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2016年被司法部评为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当天,调研组一行前往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通过听取介绍、实地查看等方式,详细了解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徐显明认为,江津荣获“国”字号荣誉,法律援助工作走在全市甚至全国前列,成绩值得肯定。
徐显明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置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我国的人权法治建设取得卓著成就。党的十九大报告专门提到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充分保证每个公民权利和自由。此次开展调研,旨在收集意见建议,完成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司法体制改革使命和任务,为立法确定基本战略、责任主体、援助主体等做准备,以便更好司法为民,推动我国人权法治保障再上新水平。对于此次立法调研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调研组将认真研究,体现在立法上。
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司法室主任李寿伟,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林育均,市司法局副局长陈治元,区领导罗光武、白炤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