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冉若含)1月9日,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邹钢带队来铜,调研我区《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叶永海参加座谈会。
当天,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安居镇火神庙街、新北门车站、龙城天街商圈、龙腾盛世小区等地,实地察看了我区《条例》宣传及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区公安局《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总体情况,以及人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与会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汇报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调研组成员提出了相关建议和意见。
据了解,《条例》于2018年12月2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9年2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本市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公路),北碚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的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调研组对我区《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表示肯定,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玉梅、魏加奎,副区长赵晓庄陪同调研或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