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郭攀)近日,区农委、区食药监分局、区畜牧业发展中心等8部门联合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整治重点包括各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镇街食杂店、镇街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农村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旅游景区餐馆、农家乐等。
专项整治期间,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排查整治,严肃问责追责,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等行为,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