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来自乡镇的基层省政协委员,我平时比较关注乡村振兴等面向基层的有关政策制定出台情况。”1月4日,安徽省政协委员、定远县二龙回族乡党委书记王祝成告诉记者。
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是改善广大农村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土地重新集中分配或流转,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实现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想要振兴民族乡村经济,实现农业规模化发展,加快现代农业步伐,首要条件就是将现有农田进行高标准建设。”在民族乡村工作多年的王祝成认为,“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是民族乡村最急需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
“群众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意愿非常强烈,要求给予农田整治项目支持,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从而便于发展规模、适度、高效的现代农业。”为此,去年“两会”期间,王祝成专门提出建议,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应在项目资金安排、分配上对民族乡村实行差异化扶持,让非扶贫村的民族村享受扶贫村待遇。
令王祝成感到欣慰的是,他的建议交办后,安徽省水利厅、省国土厅、省农委等部门都给了书面答复,表示在制定政策时对民族乡村给予倾斜和支持。
“今年我准备就江淮分水岭地区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到期后的政策延续问题提出提案,同时,还将对提高小城镇的宜居、宜业、宜教、宜医环境等方面提出建议。”王祝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