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连续、完整,江津区普查办严格开展档案检查工作。
一是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制定《江津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为档案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二是明确分工,选配工作扎实认真的同志负责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工作,制定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严格落实保密、查阅、交接等各项制度,确保档案资料出入库安全管理;三是对所有档案资料严格审核认定收录,严格按照归档范围、质量要求,对收集到的各类档案资料进行归档分类。三举措确保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江津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