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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买的食盐规范吗? 如果不,记得拨打这个举报电话

2018-12-25 22:04:36  来源:江津网

发放宣传资料 实习记者 颜涵 摄

检查食盐供应来源。实习记者 颜涵 摄

江津网12月20日讯(实习记者 颜涵)加碘盐、调味盐、腌制盐……你买的食盐符合规范吗?今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来到江津实地指导食盐专营执法工作,以确保江津食盐市场稳定,构筑食盐专卖的安全防线。

江津区经信委自今年11月启动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和违法购进食盐专项行动。根据《食盐专营办法》相关规定,国家对食盐实行专营管理。只有取得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才能从事食盐生产;只有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才能从事食盐批发。食盐零售单位应当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其他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

当天,市经信委食品盐业处副处长杨华强与区经信委、区商务局、区卫计委、区工商局和区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一行,先后来到四不挨农贸市场和双宝批发市场,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食盐专营办法,检查食盐经营户的采购、供货相关凭证,并发现一批名为“久大加碘盐”的食用盐碘含量未达到本地标准。

“江津是缺碘地区,市场上销售的食用盐碘含量必须达到本地标准,只有对食盐进行专营管理才能确保合格碘盐流入市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碘是人体必不可少的微量元素,需要从平时摄入的食物中获取,食盐专营能有效提升食盐专卖市场规范化意识,保障群众食品健康安全。

“作为区盐业主管部门,我们将履行盐业监督管理职能,严格按照执法规定处理这一问题,确保全区食盐市场稳定和食盐安全。”区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食盐零售单位应自觉按照正确途径进行批发和采购,若违法生产经营、购进食盐,一经发现将依据《食盐专营办法》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若发现无证经营或违规转批食盐,可拨打举报电话或直接向区经信委举报。举报电话:4752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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