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12月20日电(记者陈地)记者20日从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获悉,目前四川已向广汉市向阳镇颁发了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第一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书,这也标志着四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合法统一的“身份证”,获得了应有的市场主体地位。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杨秀彬表示,选择在广汉颁发全省第一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既是给发端于广汉的四川农村改革树立一个里程碑,也为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立一个新的历史起点。
农村集体经济,是集体成员利用集体所有的资源要素,通过合作与联合实现共同发展的一种经济形态。但长期以来,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法规缺失,其登记“五花八门”,得不到市场的认可,面临诸多尴尬,如无法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无法签订合同等。
从2017年开始,四川全面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杨秀彬表示,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予其应有的市场主体地位,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最后一公里,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合法权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现乡村组织振兴提供了制度保证。
据悉,为推动改革“提速”,四川明确,到2018年底,除甘孜州、凉山州、阿坝州、雅安市外,四川全省剩余17个市州要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全省在2019年6月前基本完成。从明年起,四川还将进一步扩大省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范围,将省级试点县增至130个,力争130个县均于2020年底完成改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