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们和现场工作人员一起将鱼苗放入长江。记者 苏展 摄
江津网12月19日讯(记者 苏展)为保持水生生物多样性,改善长江水域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今日,江津区人民法院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区渔政站等部门在长江江津段开展增殖放流活动,让50余万尾鱼苗回归长江“母亲河”的怀抱。
为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江津区人民法院从2016年开始围绕长江经济带以水为核心的生态特征,已连续三年选择在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共计放流各种鱼苗200余万尾。今年以来,江津区人民法院共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96件,给予172名被告人刑事处罚,其中144名被告人自愿购买鱼苗修复长江渔业生态资源。
“本次增殖放流的50余万尾鱼苗均由区渔政站根据气候条件和长江江津段的鱼类种群特点进行筛选,包括长吻鮠、中华倒刺鲃、南方大口鲶、草鱼等品种,用于修复受破坏的长江水产资源,以增加鱼类群体数量,维护生态平衡。”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加强公众参与,本次增殖放流活动区人民法院本着“谁损害、谁修复”的原则组织了多名自愿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被告人参与,同时还邀请了刘鸿等优秀长江护渔志愿者代表参与监督本次增殖放流活动。
活动结束后,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还向在场围观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教育,详细地讲解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危害性,让更多的群众懂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