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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职责边界 推进社会力量参与

让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内化解

2018-12-14 10:04:25  来源:法制网

去年8月17日,重庆市大渡口区某摩配厂工人赵某某等3人来到区信访办,反映摩配厂无工商营业执照,拖欠23名工人四个半月工资共计39万多元,要求政府部门予以协调解决。

大渡口区信访办接访后,立即将反映的情况交转重庆市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这个信访诉求依法转入劳动保障监察程序。

大渡口区劳动监察大队及时进行立案调查,在多次联系摩配厂负责人未果的情况下,以公告方式送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责令支付通知书》,但其仍未按期支付劳动报酬。

鉴于摩配厂负责人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大渡口区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将该案移送至区公安分局,随后公安部门展开立案侦査,将摩配厂负责人抓捕归案。

在派出所协调下,摩配厂与欠薪工人沟通,重新核算工资并达成分期支付工资的协议。至此,该群体性欠薪问题及时依法得到化解。

近年来,信访部门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信访工作的自觉性,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要“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为实现信访工作法治化提供了基本遵循。

实行访诉分离

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是破解“信访不信法”的关键。

2013年以来,中央大力推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明确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从普通信访事项中分离出去,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实行诉访分离以来,改变了过去经常性集中交办、过分依靠行政推动、通过信访启动法律程序的工作方式,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如今,越来越多的涉法涉诉信访群众选择司法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

诉求表达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群众通过信访的方式表达诉求,必须在法定的渠道中进行。针对“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等现象,信访系统加大了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深入宣讲、解读信访法律法规和信访知识,讲述身边信访故事,以案说法,引导群众正确认识信访权利和实现权益的途径,提高群众尊法守法的意识。

依法分类处理

近年来,国家信访局会同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分类梳理各领域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法定途径清单,进一步厘清信访与行政复议、仲裁、技术鉴定、行政裁决、劳动监察等其他法定途径的界限,确保依法按程序处理群众信访诉求。

去年5月1日,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居民赵某通过安徽省政府网站反映,望江县春江花园西侧有一沙料场,造成扬尘和噪声污染,要求政府部门调查处理。工作人员将赵某的投诉情况转交给安徽省环保厅。

5月3日,安徽省环保厅按照属地原则,将信访事项转送安庆市环保局处理。安庆市环保局经过分类甄别,确定该信访事项属于投诉举报,应导入行政执法程序。

5月4日,安庆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会同望江县环保局对该沙料场进行现场检查,确认这个沙料场未办理环评手续,无噪声和粉尘防治措施。

随后,望江县环保局对该沙料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邀请信访人参与了现场执法检查。

之后,该沙料场按要求移除了相关生产设备、清理了所有原料。信访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2014年8月,国家信访局推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以来,已有38个国家部委和大多数省份出台了细化清单,大多数省份出台了分类处理工作规程,山东、河北、浙江等地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纳入了地方性法规。

国家信访局出台《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规则、规程、清单的出台和实施,不仅有效避免了“投诉无门”“一案多投”等情况,也进一步理顺了信访工作机制,明确了信访工作责任,使群众诉求能够得到依法及时解决。

社会力量参与

湖北省麻城市南湖办事处居民梅某在城区四桥附近从事环卫工作过程中,被一辆疾驰而过的摩托车迎面相撞,不幸身亡。

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难以抑制激动的情绪,拉起了白横幅,准备到市政府上访,强烈要求严惩肇事者,并进行赔偿。社区了解该情况后,组织专人对死者家属进行慰问,主动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在驻村律师的调解下,双方家属达成一致意见,由肇事方赔偿死者家属15万元,死者家属表示谅解肇事方,并签订谅解备忘录。同时,由于死者系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驻村律师为死者家属提供法律援助,将死者服务单位诉至法院。

今年1月,法院下达了裁定书,死者服务单位一次性支付死者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

引入第三方参与信访,利用律师的专业优势为信访人答疑解惑,提供法律服务,对信访人引导疏导,是新时期我国构建矛盾多元化解机制的体现,也是信访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体现。

2016年12月,国家信访局和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行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地普遍建立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机制。

目前,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2700多个市、县实行了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在释法明理、教育疏导等方面收到了成效。

北京民政局推行律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和人民调解员“三师一员”等社会力量参与信访接待工作。

福建省探索建立了律师、专业协会、行业协会、“两代表一委员”、志愿者、社会工作者、人民团体、民间权威人士等10种社会力量参与化解信访积案和矛盾纠纷模式。

一些地方通过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充分发挥第三方中立角色、法理情并用工作方式的优势,在引导群众依法维护权益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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