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瞿兴)日前,黔江区联手湖北省咸丰县查获一起偷运生猪案件,当事人王某、裴某分别被处以治安拘留7日,83头生猪全部捕杀并作无害化处理。这是自全国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以来, 黔江区跨省联合查处的第一起重大违规调运生猪案件。
深夜来电 求协查
11月29日晚上10:00许,黔江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收到湖北省咸丰县畜牧兽医局通报:一辆装载生猪的货车从湖北省咸丰县高速路收费站冲关进入黔江区境内,请求协查。黔江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机制,紧急安排畜牧、公安、交通等部门及时出击。经查,11月29日晚9:40,一辆车牌号为豫HL7217的红色解放牌重型运输车辆,从非洲猪瘟疫情高风险地区河南省新乡市收购83头生猪,该批生猪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在货车外遮盖篷布伪装成普通货运,从高速公路途经非洲猪瘟疫情省份湖北省前往贵州省遵义市,该车行驶至恩黔高速公路(G5515)湖北省咸丰县朝阳寺省界收费站时,被高速路收费人员挡获。当事人王某担心该批生猪要被畜牧部门没收,决定由王某抬杆,裴某开车强行冲关,驶离收费站前行进入黔江区境内。王某被收费站工作人员当场控制。
循迹跟踪 终拦获
黔江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获悉情况后,立即通知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三大队立即调阅监控,锁定车辆逃跑方向,决定在进入G65高速公路黔江区阿蓬服务区设卡布控,并成功连人带车拦截于G65高速阿蓬江服务区内。黔江区畜牧兽医局、湖北省恩施州公安局高速公路警察支队宣黔大队、湖北省咸丰县畜牧兽医局、黔江区公安局阿蓬江派出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法网恢恢 受处罚
经调查核实,该批生猪在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从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福宁集镇启运,上G4高速公路,途经湖北省,计划从湖北省咸丰县进入黔江区、酉阳县,驶入贵州省沿河县,到达遵义市目的地。经到场各执法单位执法人员研究决定,当事人王某、裴某强行冲关行为、违规调运生猪行为,由湖北省恩施州公安局高速公路警察支队宣黔大队、湖北省咸丰县畜牧兽医局调查处理,拦截的83头生猪,按照农业农村部规定,由黔江区畜牧兽医局就地扑杀,进行无害化处理。
2018年11月30日,湖北省恩施州公安局高速公路警察支队宣黔大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王某、裴某强行冲出朝阳寺高速收费站的行为,分别给予王某、裴某处以治安拘留7日处罚。黔江区畜牧兽医局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跨省调运监管的通知》(农明字〔2018〕第33号)文件规定,对王某贩运的83头生猪全部予以扑杀,并做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