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值得每一位农民朋友,以及农业从业者关注。
因为这是我国首次将土壤污染防治写进正式法律条文(比《水污染防治法》晚了34年),此前很多法律无暇顾及的土壤污染行为,现在一经发现,都要负法律责任,并处以罚款。所以如果农业生产过程中有涉及土壤污染问题的,一定要格外重视了!
哪些土壤污染行为会被重罚?
《土壤污染法》不仅涉及农用地,还包括建设用地等,不局限于农业,而是涉及土地开发利用活动的所有行业。不过,由于“土地论坛”主要专注农业领域,我们今天主要介绍的是关于农用地污染的相关规定:
①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后,不按规定及时回收包装废弃物,或不及时回收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将由当地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如违者为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如违者为经营主体,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②在耕地排放重金属或其他有害物质超标的污水、污泥、矿渣等,将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
③在耕地投放国家禁用的农药,或有毒生活垃圾的,一经核实,将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
④在耕地投放可能造成土地污染的清淤底泥,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一经核实,可处10万元以上罚款,并责令恢复耕地。
⑤在国家重点保护的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建造污染土壤项目的,关停拆除,并罚款处理。
土壤污染关系到全民的食品安全,也关系到农业在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涉及所有人以及后世子孙的利益,希望每一位农业从业者都能高度重视,不要抱侥幸心理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