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网11月20日讯(实习记者 谭世宇) 合作医疗关系千家万户,今日,江津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会议在行政中心101会议室召开。记者从此次会议获悉,2019年度城乡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已全部明确。
2019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参保缴费的,一档按照220元/人/年缴纳,二挡按照550元/人/年缴纳。2019年7月1日之后中途参保缴费的,一档按照220元/人/年缴纳,并由财政补贴相应金额;二挡按照550元/人/年缴纳,并由财政补贴相应金额。
在津高校大学生2018学年大学生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一档按照180元/人/学年缴纳,二档450元/人/学年缴纳。
特殊人员的资助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参加一档按126元/人、二档按180元/人标准予以资助。建卡贫困户参加一档和二档均按220元/人标准资助。
目前,江津区人力社保局已组织编印了3万册《江津区建卡贫困人员社会保险资助政策解读》手册和告知书,发放给每名贫困人员,确保社保扶贫政策知晓率达到100%。截至10月,全区符合参保条件的26006名贫困人员均已参保。
按照会议精神,2019年,除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的困难群体外,对非全额资助的特殊对象,如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城乡重度残疾人员等低收入救助对象,其中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由镇(街)政府或村社集体出资资助其参保,以切实做到困难群体100%参保。
江津区副区长刘晟参加会议。